市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
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掌握“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听取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和有关要求,市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二、督查对象
市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交通局、住建局、灵武养殖基地指挥部管理办公室、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发改局、教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随机抽取1-2家企业。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督查方式:督查工作采取不听汇报,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等形式开展督查检查。
督查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情况,“两个清单”动态推进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百日会战、喜迎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及2021年攻坚计划和开展情况。
四、督查分组
1.第一组
组 长:李学智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冯智刚、马佳、
联络员:马佳13895002823
督查对象: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局
2.第二组
组 长:杨振东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杨力、高鑫
联络员:高鑫 13409584877
督查对象:生态环境局、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
3.第三组
组 长:李剑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张亮亮、郭宁娟
联络员:郭宁娟 15181987222
督查对象:灵武养殖基地指挥部管理办公室、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检查组开展工作。如实反映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积极研究探讨,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市安委办将把此次督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深入开展,指导工作。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主动与督查组联络员联系,统筹安排督导检查时间和内容。督查组要充分做好督查检查工作准备,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督查活动,深入细致查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反馈报送,落实整改。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牵头部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安全管理中走过场、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等行为要及时向专班报告,专班将采取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因不履职不作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移交纪委进行问责。督查组在对督导检查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督查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并于6月30前报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将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代章)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