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宁安办发〔202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前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文字及图片资料发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lwsawhbgs@126.com)。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宁安办发〔2021〕140号)
灵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