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台湾高雄“城中城”大楼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和赵永清常务副主席批示精神,11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灵武市涉及商住混合体建筑的灵武市印象灵州商住小区18号楼和灵武市枣香大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灵武市印象灵州商住小区18号楼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建筑六层正在室内装修施工中,施工现场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检查组责令施工单位及物业公司限期改正。随后,检查组一行对灵武市枣香大厦进行了联合检查,发现该建筑楼梯间内常闭防火门处于敞开状态,抽查十层、十一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内走道墙壁排烟口因壁纸原因不能正常打开;同时,在检查高位水箱间及风机房时,发现一台稳压泵故障,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灵武市各相关部门将强化对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督促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对违规用电用气、堆放杂物、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备损坏等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坚决筑牢安全防线,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