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44A/2023-00044 文  号 灵应急发〔2023〕15号 生成日期 2023-03-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室、大队、中心: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动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特制定《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灵双随机办2023〕1号)要求,结合我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区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统一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二、组织领导

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成立灵武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 。

长:周福颖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振东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大伟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少君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管

          程亚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振东任办公室主任,安海东任“双随机、一公开”专干,负责相关事宜,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结合我局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由工贸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构成,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对被抽查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的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在实地检查记录表中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要逐步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等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结合我局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根据我局监管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依法处理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生产经营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工作目标

(一)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应急监管职能,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二)注重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