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兴路北段东侧道路拓宽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市城区街道负责原朔方路社区办公楼征收补偿工作。目前,征收工作已结束,并与各被征收户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现将征收补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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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8日
索 引 号 | 640181-200/2017-12959 | 文 号 | 灵城街办发〔2017〕56号 | 生成日期 | 2017-08-01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 公开时限 | 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 所属分类 | 拆迁安置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灵武市 原朔方路社区办公楼一层商铺 征收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