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临港产业园蒸汽管网建设项目用地于2026年3月2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6〕60号。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自国能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至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东塔镇东塔村、新园村、园艺村,临河镇上桥村、红柳湾村,梧桐树乡史家壕村。
五、征地面积
集体农用地1.7099公顷,国有农用地1.7783公顷,共计3.4882公顷。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日)。
七、其他事项
各乡镇负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及时兑付各项补偿安置费用,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申请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