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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77X/2023-000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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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名 称: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各市、县(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财政厅2022年第38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