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政策法规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77X/2024-000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名 称: | 灵武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宁财(综)发(2023) 5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可登录灵武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xlw.gov.cn)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查询。
投诉电话:0951-4029771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灵武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