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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12010148877X/2025-0005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 名 称: | 灵武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相关部门:
为解决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难题,持续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水平,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 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