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政策法规
|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77X/2026-0004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 名 称: | 灵武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 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开展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财政局
2026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