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B-2021-ZC010
项目名称:灵武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38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88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灵武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 1 | 采购焊接实训车间设备一批 | 388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38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④投标单位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CA锁业务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5.2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3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5.4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灵武市职业教育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灵武市车管所对面向西200米
联系人:唐龙联系电话:0951-466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玉
电话:13995470538
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