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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2-0072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8-05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东塔镇城乡公交综合停车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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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镇城乡公交综合停车站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2152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东塔镇城乡公交综合停车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56667m285 亩;总建筑面积 3976m2,其中包括新建公交车调度中心  2781m2、维修车间  400m2、公交车安检清洗室  354 m2、门房  33m2、配电室  168m2、改造充电桩雨棚  240m2,用地内设计大货车停车位155 个,公交车停车位167 个,其中带充电桩公交车停车位 40 个;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绿化、硬化、围墙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东塔镇华电电厂东侧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  2021 7 1 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宁建()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 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 5 08 30 分至2022 812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826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宁夏灵武市中兴路西侧

  编:751400

    人:  王嘉楷

  话:  1362957379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亿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新华东街隆鑫苑A2号楼A11101

  编:750001

    人:冯辉

  话:1372331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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