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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4-0019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6-27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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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除枯死和长势不佳的苗木61998株;抚育现有林地、园地苗木总面积709亩(472669 m²);环境提升面积267.75亩(178499m²);农用地综合整治750.79亩(500532 m²);新建田间道路55.32亩(3688.11 m²);配套附属设施6项及节水灌溉工程。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

2.3工期和养护期:150日历天,养护期2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7 20:00 至 2024-07-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灵武市临河镇        地址:  银川市新华西街232号4楼           

联系人:朱婧                联系人: 王姿匀、肖娜、杜颖

电话:0951-4751316        电话:0951-602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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