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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4-002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7-04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第十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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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幼儿园专项建设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9228平方米(约13.84亩),总建筑面积699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幼儿园

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面积6923.6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等。

(二)门房

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74.3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卫室与消防控制室。

(三)室外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铁艺透视围墙、透水混凝土车行道路EPDM彩色环保型弹性橡胶室外活动场地、幼儿园人行入口及车行出入口大门等。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南熏路南侧,灵吴路东侧。

2.3计划工期:369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西平路142号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39号三楼

邮  编:

751400

邮编:

750001

联  系  人:

王金河

联  系  人:

尹文、蔺雅婷、张佳琪、蒋亚楠

电  话:

13629573909

电    话:

0951-504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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