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89F/2024-0020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7-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4)54号《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银交函发〔2024〕146号《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东塔镇秦渠路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东塔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全长共5.113千米,由2条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度4.940 千米,支线长度0.173千米。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厚度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掺20%碎石)+20厘米厚级配砂砾底基层,总厚度为44厘米,新建明板涵1道。全线设标志牌、道口标柱、钢护栏、里程碑、百米桩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10月19日,计7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能力

无要求

企业业绩

无要求

企业信誉

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8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条修改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4年07月15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 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3下载招标文件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  金。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29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30 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5.4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西平街398号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邮政编码:751400            邮政编码:750000

联  系  人:石金良            联  系  人:王宁

电话:0951-4022311         电话:1980958777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