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中渠村环境整治及渠道砌护项目已经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4〕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费40万元,资金来源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中渠村。
2.2建设规模:砌筑D=0.5mU型渠300m;罩面沥青路面2397.02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畦田口、节制闸、生产桥、排水管及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 2024年10月26日(每日8:30-17:30 时),登录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B503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绍军 电 话:15909678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彦秀 电 话:13639589010
电子邮件:3632163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