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4674
项目编号:NXZYZB2021084
项目名称:灵武市融媒体中心专题片、微电影录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9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灵武市融媒体中心专题片、微电影录制项目 | 三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900000.00/年 | 据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因中标方问题导致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需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9)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1月 24日至 2021 年 12月 1日 18 时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成功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银川市市民大厅)
五、公告期限
2021 年 11月 24日至 2021 年 12月 1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gov.cn/)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联系方式:0951-4510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竣鹏写字楼 713 室
联系方式:1809514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华
电话:0951-4510332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