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武市各居(村)委会、城区街道办(乡镇)、民政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审核,现对5月份416户599人拟新增保障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被公示的家庭存在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等情况的,可以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我局对反映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相关家庭住房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51-4022914;
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0951-4038787。
来信请寄:灵武市灵州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
公示期满后,经审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保障。名单附后。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