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针对2018年第三期灵武电视问政中曝光的“部分公租房、廉租房、劳务移民房等保障性住房存在被转租经营乱象”等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灵政发〔2015〕74号)中“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任何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应当退回公租房”的决定。
请你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在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于7个工作日内对你公司日常管理的所有公租房建立承租职工登记台账,并进行入户核查,将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反馈我单位。我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通过收回公租房、电视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将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长期恶意闲置等行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