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武市各乡镇(街道办)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审核,现对以下68户符合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有反映被公示的家庭存在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等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对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举报电话: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51-4022914
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0951-4021656
来信请寄:灵武市灵州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名单附后。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