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宁建发〔2015〕101号)、《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政府令〔2021〕1号)有关规定,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对《灵武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
4.有关意见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12月29日18:00前反馈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1-4038773
电子邮箱:lwfgj2007@163.com
附件:灵武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