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灵武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第二批老旧小区)项目建议书的申请》(灵建发〔2016〕29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灵武市城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建筑面积共计170546.91平方米,总户数1705户,共52栋。改造内容包括房屋节能、小区给排水等管网、自来水表分户、小区道路硬化、路灯、停车位及楼道照明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完善。
三、投资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475.21万元。
请依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