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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2/2020-0014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26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征地补偿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崇兴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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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崇兴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拟征收灵武市崇兴镇崇兴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现对“灵武市崇兴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武市崇兴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实施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征地权属单位:灵武市崇兴镇崇兴村村委会

征地范围:征收土地位于灵武市崇兴镇崇兴村,四至范围:东、南、北侧靠农田,西侧靠灵胡路,面积约5.085亩(以现场调查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征地地类:集体水浇地约5.085亩(以现场调查最终确认地类为准)。

二、可能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本次从准备期、施工期、运行期几个阶段进行主要风险因素识别和评价。

(一)准备期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准备期主要风险因素有立项、审批程序、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规划选址、公众参与以及征地、拆迁和补偿。

(二)施工期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施工期主要风险因素有施工方案(施工周期安排、文明施工、质量管理、交通组织等)、社会稳定管理体系(与当地政府对接、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和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水体、噪声及生态环境影响)。

(三)运营期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营运期主要风险类型有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及环境影响等几个方面,主要风险因素有运营期本项目征收土地内新建项目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环境污染等。

三、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自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51-4513336

地址:灵武市大道北侧自然资源局

邮编:751400邮箱:15609502666@163.com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电话:0951-5950336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9号

邮箱:19626924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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