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塔镇综合停车场项目建设,灵武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用地范围土地进行征收,对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具体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东塔镇园艺村界内。东靠快速通道绿化带,西、北侧靠果园,南侧靠电厂进厂道路。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征收(收回)土地及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灵政发〔2020〕9号)标准执行。
三、迁坟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止(三十日内)。请上述范围内需迁坟的家属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与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办理迁坟相关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将按无主坟认定,由土地使用权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邓晨辉 15909610550 王永安 13995399168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