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 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8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灵武市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房屋征收项目。
土地征收主体:灵武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实施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宁夏农垦灵武农场有限公司。
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东至中山北街北延伸段、西至原职业中学、南至307国道绿化带、北至规划路、宁夏鼎夏酒业有限公司。
二、收集信息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三、征集的内容
1、项目征收的补偿安置方案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5、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影响程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项目单
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
(一)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福成
联系电话:13995399167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76号
邮编:751400 邮箱:15609502666@163.com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宁夏鑫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18809545602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华西南街西侧快乐小镇西区21号楼1单元301室
邮编:750002 邮箱:3025981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