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被征收人:
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要求,为了顺利开展第七中学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我局于2024年6月25日(周二)上午9时,在拆迁片区组织排号(或抽号)的方式确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和选房的先后顺序,同时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我局将通过电话通知各被征收人。届时如不能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排号(或抽号)的权利,不影响已到场被征收人排号(或抽号)程序的进行,不到场被征收人排号顺序请联系工作组按照6月25日排号结束后的号码取号。
特此通知。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