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建设运行,全面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按照“规范一批、升级一批、建设一批”要求,实现农村地
区“两站两员”配置标准化、运转实体化、保障多元化,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体系
建立郝家桥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主任、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站主任、交通安全劝导员组成人员如下:
郝家桥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主任
吴奋林
郝家桥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员
吴志强 郭 海
郝家桥镇交通安全劝导站主任(21名)
王家嘴村 温 华 西 渠 村 陈广斌
胡家堡村 吴海宝 崔渠口村 刘学峰
郝家桥村 马忠福 关 渠 村 何 京
吴家湖村 杨玉国 沈家湖村 何学林
大 泉 村 杨克明 十里墩村 马军林
沙 江 村 王 辉 上 滩 村 王健礼
东 滩 村 李勇刚 兴 旺 村 王文军
永 清 村 鲁 江 新 民 村 代光有
团 结 村 马三德 漫水塘村 吴广富
泾灵南村 王金锁 泾灵北村 马冬生
狼皮子梁村 杨旭东
郝家桥镇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21名)
王家嘴村 孙希平 西 渠 村 杨保国
胡家堡村 张振华 崔渠口村 刘金海
郝家桥村 王伯杨 关 渠 村 杨俊伏
吴家湖村 王建洪 沈家湖村 马舰云
大 泉 村 杨成福 十里墩村 杨学锋
沙 江 村 马金军 上 滩 村 马学东
东 滩 村 张金涛 兴 旺 村 马金明
永 清 村 张 宝 新 民 村 温建川
团 结 村 李 保 漫水塘村 杨生满
泾灵南村 马宏喜 泾灵北村 苏富余
狼皮子梁村 杨学军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站点设置
交通安全管理站设置在镇政府;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在各村部,并根据全镇工作需要在沈家湖村设置1处警保合作劝导站。
(二)配备装备设施
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原则上要统一外观标识,设置警示灯,摆放休息设施等,配备反光锥桶、路障等安全设施,劝导员须配备反光背心、红色“交通劝导员”袖标、随身工作包、交通指挥棒、停车提示牌、手电筒、喊话器、锥形筒等设施装备。警保合作劝导站在劝导站的基础上配备对讲机、视频和照相机等设备。
(三)规范日常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原则上要配备办公设施,制定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考评制度等。交通安全管理站由镇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员由2名镇工作人员兼职;交通安全劝导站由各村负责人负责,劝导员由村干部、网格员、警务专干、森林防火员、退役军人等兼职,并安排1名专职劝导员。
(四)强化警保合作
持续深化与保险公司协同共建,推动已建成警保合作劝导站全部规范化运行,警保合作劝导站要统一外观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制定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考评制度等,实现综合利用、一站多能。保险公司协保员、营销员纳入劝导员队伍,履行交通安全劝导职责。
四、工作职能
属地政府负责“两站两员”全面工作,交通安全管理站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交通安全劝导站在管理站的指导下开展劝导、宣传等工作。
(一)交通安全管理站职能
1.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辖区交通安全重点工作;
2.掌握辖区道路、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并由专人管理,定期向镇政府报告;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教室、交通宣传栏定期组织群众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户外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4.组织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安全提示、安全劝导、安全宣传等工作;
5.配合做好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抄告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
6.及时向是交通运输部门反映辖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并配合开展问题整治工作。
(二)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能
1.按照“七必上”要求(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须上路劝导、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必须上路劝导、赶集日高峰时段必须上路劝导、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须上路劝导、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须上路劝导、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须上路劝导、恶劣天气时段必须上路劝导),对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2.维护本村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
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提示,通过在劝导站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按期参加年审年检,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挂牌登记;
4.指导帮助群众利用交管12123办理违法处理、驾驶证车辆审验、事故快处、学法减分等交管业务;
5.认真排查本村辖区内村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镇交通安全管理站;
6.对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扰乱正常工作开展的,及时固定证据,联系公安交管部门或派出所处置;
7.协助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8.遇恶劣天气时,及时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宣传,做好出行安全提示。
五、组织保障
镇、村要高度重视“两站两员”建设运行的统筹协调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运行模式,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运行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行评估机制,镇交通管理站定期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强等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镇交通管理站不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教育培训工作,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难点以及安全员、劝导员工作性质,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实地指导,不断提升管理员、劝导员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