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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044B/2022-000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3-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户籍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户籍管理工作

灵武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全面整治顽瘴痼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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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清理整治户籍管理领域顽瘴痼疾,按照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全面整治顽瘴痼疾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籍管理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户籍管理存在的顽瘴痼疾,全面调查核对、清理整顿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存在的虚假户口、重复户口、应销未销户口、无相片户口、未落户口等问题,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面整治户籍管理顽瘴痼疾的工作组织领导,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裴元中   副局长

副组长:张华伟   治安大队大队长                  

李晓莉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东塔派出所、西郊派出所、梧桐树派出所、崇兴派出所、郝家桥派出所、临河派出所、白土岗派出所、马家滩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户籍民警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辖区各户籍派出所做好全面整顿户籍管理顽瘴痼疾、督导检查、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进一步清理整治户口“错重假”问题。

1、全面排查户口重复、一人多户、应销未销、人户分离、户口遗漏、登记项目差错等突出问题,切实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刚性落实首接责任制和民警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整治户口“错重假”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户口、身份证件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2、全面开展自查。重点围绕2017年以来“补录虚假户口”“利用被盗、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办理虚假户口迁移”“冒领骗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违规更正出生日期”“违规变更姓名”“违规变更更正民族”“违规办理户口、身份证”8类问题逐一开展自查,深入查摆剖析“错重假”问题无法根治的深层次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严格审批流程。对于补录户口、更正出生日期、民族变更、注销户口恢复等,由我局治安大队审核后,呈报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对于补录户口和注销户口恢复,变更姓名、性别和更正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移等业务,除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当进行人像、指纹等检索比对,存疑的进行走访调查,形成比对和走访调查书面材料;严格落实十八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人像比对机制;认真开展全国人口信息人像比对系统下发线索核查,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不再产生新的“错重假”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户口规范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安部下发的《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开展户籍管理工作,重点明确以下三项业务的办理要求:

1、严格把关国外出生人员回国办理落户业务。对于此类业务,要加强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的沟通协调,如对申请人国籍情况存有疑义的,拟落户地派出所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国籍认定材料并转交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籍认定,凭国籍认定意见为申请人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

2、严格把关捡拾弃婴、打拐解救儿童等收养落户业务。对于申报捡拾弃婴或打拐解救儿童等收养落户的,拟落户地派出所务必主动和报案地派出所先行沟通,在确认已经履行采集拟落户儿童血样并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等必要程序,认定该儿童确实为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形下,方可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3、妥善处理公民入伍保留户籍后续政策措施的衔接工作。对于2021年8月1日起不再注销户籍的入伍新兵、考取军校入学公民,以及入伍的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治安大队要分别于每年5月和11月积极会同当地方武装部门沟通登记或鼓励引导新入伍公民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居民户口簿“兵役状况”项目,并全力配合军队相关部门落实好现役军人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三)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要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践行亲民、便民、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了解群众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户籍管理“急难愁盼”问题。

1、不断夯实户政管理工作群众基础。加大对户籍管理工作的宣传,并及时公开各种户口政策与办事、办证流程,增加办事透明度,明确户口登记的法律意义,增强群众对户口登记严肃性的认识。同时要让有关部门和群众知道户口管理的重要性,身份证与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的唯一有效法律证件,有关部门应充分运用这一有效证件,规范各类证件办理,减少群众和公安机关不必要的麻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户政管理工作,支持户政管理工作。

2、全力推进高频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在前期与山西、陕西两省开展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全区治安户政部门于11月15日、1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两项高频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按照《宁夏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工作指南》《宁夏公安机关出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工作操作流程》,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意识,密切与全国各地户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频户籍业务“跨省通办”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户政业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对已经推出的“互联网+户政”各类服务措施进行逐条梳理、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出台的便民措施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对承诺的事项要说到做到,杜绝出现“线上办不了、线下反复跑”问题,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实践,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暖心的户政业务办理服务。

四、总结上报

派出所户籍窗口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收集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治安大队,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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