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网底建设,我市在临河镇建成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进一步明确社区服务站服务职能、服务范围,通知如下:
1、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临河镇下桥村、红柳湾村户籍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数按下桥村、红柳湾村户籍人口核定。
2、临河镇下桥村、红柳湾村村卫生室整体合并至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固定资产、档案资料及村卫生室服务人员由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管理。
3、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资金收入与支出由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筹安排;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等补助经费由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绩效考核兑现。下桥村、红柳湾村卫生室村医生活补助按原执行情况落实。
4、临河镇卫生院协助做好资产移交、服务人口核定等事宜。金色港湾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交接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局。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