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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1XL/2022-0022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1-22
责任部门 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医疗卫生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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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现就我局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负责,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执法监督室作为牵头科室,各科室负责人作为工作骨干,共同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的各项工作;二是按照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拟文发文的必要程序之一,在OA系统中添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的程序,重新印制了拟文稿纸,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局机关工作常态化;三是关注政策尺度难把握的疑难问题,对各业务科室自查中发现的疑难件,进行认真分析,集体审议,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增量文件84件,在增量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为加强统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由卫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督室,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实行“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统筹负责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审核流程,属局本级制定的政策措施,由起草文件科室进行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填报《公平竞争审查表》(见附件2)。经执法监督室复核,组织法律顾问研究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议实施。截至目前,全局共下发文件277份,均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未下发政策措施类文件。

三、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保证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对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梳理出2022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的增量文件277件,均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未下发政策措施类文件。

四、存量政策措施清理评估情况

经自查,我局暂无需要清理和废止的文件。

五、宣传培训学习情况

本年度,我局积极转发上级及本级年初制定的公平性审查方案,要求各科室对照方案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竞争政策开展学习。在例会中,主动将公平性审查工作流程,审查注意事项等作为学习传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全机关人员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意识,规范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的制定要求,确保政策出台合法合规、不影响市场公平性、合理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或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人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合法性政策掌握度;二是本单位专业人员紧缺,审查专业性倾斜力度不够。建议:一是关注与市场主体接触紧密的业务科室,将这些科室作为重点处室,单独培训、个别辅导,提高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关注政策尺度难把握的疑难问题,对各业务科室自查中发现的疑难件,进行认真分析,集体审议,同时将疑难件交给局法律顾问审查,从法律的视角认真把关,确保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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