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30号)和《关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社保发〔2013〕32号)文件精神。现将陈平等3名同志办理拟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拨打举报电话 0951-4038811、0951-4021567。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8日
灵武市2023年1月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出生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补缴区间 |
1 | 陈平 | 男 | 灵武农场 | 1966年11月 | 1982年12月 | 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 |
2 | 周伏祥 | 男 | 灵武轻工机械厂 | 1970年8月 | 1987年10月 | 1992年7月至2000年12月 |
3 | 吴建伟 | 男 | 灵武制鞋厂 | 1968年4月 | 1988年6月 | 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