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社保发〔2013〕32号)精神。现将张晓燕、苏永红2名同志办理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0951-4038703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接受举报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8:30。
附件:灵武市2024年8月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