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社保发〔2013〕32号)精神。现将马丽梅同志办理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拨打0951-4038703向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接受举报时间为每天8:30-12:00,14:00-18:00。
附件:灵武市2024年10月拟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