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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民政局关于发放2020年4月份孤儿养育津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9〕66号)精神,现将2020年4月份孤儿养育津贴予以发放。本次资金发放工作涉及人员174人,共计发放资金110914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孤儿133名,每人每月531元,共计发放资金70623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23人,每人每月937元,共计发放资金21551元;“父母双亡”孤儿18名,每人每月937元,共计发放资金18740元。

以上资金通过灵武市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统一转入个人一卡通账户。



灵武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史俊玲  0951—475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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