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81-200/2021-00114 文  号 灵城街办发〔2021〕96号 生成日期 2021-11-26
责任部门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服务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物业服务

关于印发《灵武市城区街道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社区、各物业公司:

现将《灵武市城区街道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城区街道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街道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使各社区能够有效督促辖区物业企业做好居民小区日常物业服务工作,促使物业企业努力提升自身物业服务水平,经街道研究决定,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冬春两季物业服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灵城街办通〔20206号)的基础上,确立灵武市城区街道物业服务日常巡查暨督查制度。

(一)各社区要依托现有网格基础,继续开展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日常巡查工作,大型小区每周安排的专项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内容按照街道下发的《居民小区日巡查表》(见附件1-1)填写,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日常巡查人员是负责该区域的网格员,网格员完成巡查后将《居民小区日巡查表》提交给社区物业专干并汇报当次巡查情况,社区物业专干将巡查结果综合后形成书面材料向小区物业负责人反馈,并限期要求整改,物业专干负责监督物业企业整改,发现企业未按要求整改的及时联系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汇报情况。社区物业专干每周向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报送本周社区巡查情况(见附件1-2),并在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巡查工作总结(巡查工作总结参考附件2填写)。

(二)各物业企业在收到社区反馈的日常巡查整改要求后,务必立即安排整改,对整改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认为物业公司无理由拒不整改的及时报送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并在每周上报的《周巡查表》中注明,同时在每月巡查情况工作总结中进行情况说明。

(三)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要做好辖区物业服务的日常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联合社区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物业企业不安要求整改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上报本市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依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负责每月配合市物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居民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及安全生产工作巡查。

(五)各社区在每月25日前向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报送本月需要加分或者扣分企业申请。申请扣分企业:社区申请内容需要包含企业名称、小区名称、备案的项目经理名字(未备案的要注明未备案)及扣分原因并配有图片说明。申请加分企业:社区需提供由物业企业盖章署名加分项目的情况说明(文字说明和照片),并由社区核实后附同意申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超过时限上报的不再受理。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在审核社区或企业上报的材料后报本市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依据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或者奖励。

(六)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月社区日常巡查、街道日常督查及各部门联合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后进行通报。并根据综合巡查情况向本市物业管理部门报送本月申请扣分或加分企业名单,每月督查通报结果将作为城区街道各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情况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巡查表格的内容会根据上级部门当期工作安排进行增减或修改,物业企业要对照社区每周巡查结果认真整改,督查表中单项连续3周显示为差的,每次年终考核总成绩扣1分,社区上报未按社区要求整改并核实属实的,年终扣2分。对同一整改事项连续2次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扣3分。月督查通报表扬的企业及小区年终考核加1分,向上级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加分企业年终考核加5分。

(八)社区巡查人员不如实填报巡查内容的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对所在社区进行通报,针对社区日常巡查及各类材料报送情况,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及时对接街道综合办公室,在社区年度考核中进行奖惩。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