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农林场、市水务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银川市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准确统计我市现有防汛抢险机械及应急车辆数量,确保灾情发生第一时间能调得出、用得上。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对接相关企业或公司签订防汛抢险机械保障协议,确保所有乡镇(街道)、农林场配套抢险机械,同时明确防汛抢险机械及应急车辆分布地点及调用联络员姓名,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并于7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附表发送至邮箱。
上报完成后,市减灾办将对表中调用联系人进行随机抽查,不认真落实的单位将全市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防汛抢险机械及应急车辆数量统计表
灵武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