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安办〔2020〕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81-124/2020-00478 | 文 号 | 灵应急办发〔2020〕5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20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减灾救灾 |
所属“五公开” |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安办〔2020〕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灵武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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