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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4/2020-00563 文  号 灵减灾办发〔2020〕11 号 生成日期 2020-10-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减灾救灾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减灾办关于做好全市秋冬季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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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我市已进入秋冬季重点防火期,火险隐患极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自治区领导讲话精神,抓实抓细我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

各部门各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到防灭火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我市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工作。

二、推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消除盲区死角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农林场按照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将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分解细化,网格内森林草原防火任务落实到人,网格区域要无缝衔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全覆盖,打造一张边界清晰、责任到位、情况准确、利于扑救的森林防火管理网络。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压实防火责任体系,实现责任零缺位,做到无盲区、无死角,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依法履职,尽职尽责,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做好扑火机具、装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器材、燃料油脂、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对设施设备、装备机具及时维护检修,保证正常使用。一旦发现火情要科学指挥,快速出动,及时扑救,在最短时间内投入足够力量扑灭火灾,降低火灾损失。

三、强化火源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

针对我市秋冬季防火期祭祀节点较多的特点,各部门、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切实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做到管住人、管住车辆、管住火种。要派出森林草原防火巡查人员,对本辖区重点火险区域全面排查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认真负责落实到位。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尤其是在重要的森林草原防火节点,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护林员交接班的时间和程序。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上坟烧纸和祭奠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管理,坚决禁止耕地内焚烧秸秆、烧茬子等现象杜绝由于农事用火跑火导致的森林草原火灾。

四、加强宣传,提高群防意识

部门、各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标语、警示牌等媒介,形式多样、因地制宜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及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应受到有关法律、法规惩处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防火意识,增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感。要在重点火险区、自然保护区、镇村路口设立醒目的防火标识,并组织有关人员走村入户进行针对性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全市人民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条例的意识,不在野外随意用火,努力营造出时时防火、处处防火、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新技术应用

各部门、各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积极探索,加大我市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强技防力度,加大投入,将卫星监测、无人机、视频监控、“防火码”微信小程序、林草信息平台APP等信息化力量引入森林草原防火领域,自然资源局和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利用草原火情监控站积极协调配备专业化技术设备,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情况的监测,保证火灾发生时间与位置的精准,提高快速、精确灭火能力通过人防与技防的协作配合,发挥技防与人防结合的最大效能,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六、强化应急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进入防火期,各部门、各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及时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加大物资储备,加强值班值守,制定不同火险条件下各岗位人员的应对措施,严防小火酿成大灾。各乡镇、农林场要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草原火情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发现火情,及时处置上报。护林员要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严防死守,严格把住火源进入林区关,及时排除火灾隐患,不得脱岗、漏岗。各检查站、瞭望塔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瞭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重点防火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各要加强对辖区内森林草原火情的监控力度,加大巡护密度,对发现的可疑火点要第一时间核实并报告根据火险等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并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七、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部门、各乡镇、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各农林场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迅速按火灾报告制度归口报告,绝不能出现有灾不报,大灾小报,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于隐瞒不报,延误扑火有效时机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正违规上报、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等不良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灵武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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