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影响,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2〕18号)文件要求,坚持精准识别、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按照补贴政策,对实际种粮农民种植的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播种面积发放一次性补贴,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托管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按照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发放对象。
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汇总、乡镇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在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基础上,核定我市8乡镇(含宁东镇)61个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195379.56亩,其中:东塔镇3737.28亩、临河镇4995.26亩、崇兴镇51265.23亩、郝家桥镇51975.11亩、白土岗乡18707.05亩、马家滩镇1957.10亩、宁东镇808.03亩,梧桐树乡61934.5亩,根据自治区确定的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补贴标准为每亩4.31元,共补贴资金842086.00元。
现将我市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分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符合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可在公示期内向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1412”电话举报,来电来信应告知真实姓名,不得诽谤、诬告。
附件:1.灵武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2.白土岗乡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3.崇兴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4.东塔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5.郝家桥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6.临河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7.马家滩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8.宁东镇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9.梧桐树乡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公示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