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和《灵武市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我中心组织对灵武市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部分实施主体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内页资料及实地踏查,宁夏泽瑞生态养殖牧业有限公司、宁夏塞上牧源牧业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通过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灵武市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拟补助资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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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