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安全和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5〕1号)和《灵武市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实施灵武市2025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项目资金13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内容共三项,涉及资金28.8097万元。其中:
1、名优品种苗种引进南美白对虾、河蟹、鲈鱼、斑点叉尾鮰苗种总计430.6227万尾,共计补助资金16.3509万元。其中: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引进52.2万尾,补助资金1.5264万元;宁夏湖渔鱻家庭农场引进31.34万尾,补助资金0.7095万元、灵武市金河渔业专业合作社引进340.7377万尾,补助资金12.99万元、宁夏农垦灵武农场有限公司引进6.345万尾,补助资金1.125万元。
2、灵武市金河渔业专业合作社推广稻蟹综合种养基地1个,补助资金3万元。
3、渔业资源养护与保护执法检查及科普宣传、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渔业绿色发展等资金9.4588万元。其中:采购救生衣救生圈200套、生产用三相电缆5000米、喷绘画面223个、宣传抽纸2000包、宣传布包400个等。
现对已完成项目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26日至10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