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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1/2021-0002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统计信息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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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0920人,占68.3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3236人,占31.70%。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944人,乡村人口减少4246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16个百分点。

6-1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构成

二、流动人口[3]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173523人,流动人口为173523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9703人,区内流动人口为143820人。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6608人,增长99.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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