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根据《灵武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对象及时限
抽查对象为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许可登记的监管对象,根据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市抽双随机监督工作及抽检采样、监测任务。
二、抽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依法执业、中医技术应用等;
(二)学校卫生:完成市双随机抽查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督、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学校饮用水采样、监测等工作;
(三)职业卫生: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等卫生监督工作;
(四)公共场所:对超市、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被抽检单位进行样品采集、监测工作;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并对被抽查的供水单位进行水质采样监测;
(六)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对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采样监测。
三、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方式。按照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督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抽查工作档案管理。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档案,由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按照“一卷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
监督电话:0951-4038700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0951-4021487 灵武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附件:1.2026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4.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