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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6-0004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4-10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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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84212943M
法定代表人李科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灵综执罚决字20261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之规定。
违法事实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对建设单位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叁佰壹拾伍圆玖角伍分(¥64315.95)的行政处罚;2.对建设单位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单位直接负责人李科福处单位罚款数额5.5%罚款,即人民币叁仟伍佰叁拾柒圆叁角柒分(¥3537.37)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6.78533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04/07
处罚有效期2029/04/07
公示截止期2029/04/07
处罚机关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数据来源单位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40112MB1862198T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一般失信信息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
处罚附带期限
处罚所属领域
是否简易处罚非简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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