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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44A/2026-0005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5-19
责任部门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年0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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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要素名称

内 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灵)煤监管罚〔2026003-7

案件名称

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3·22”一般事故案

违法事实

作为宁夏东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马二矿矿长,未按照规定对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工程处双马二矿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5,000.00

处罚金额

50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韩顺佳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6.5.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8.7

处罚机关

灵武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信息提交科室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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