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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6-0009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8-20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灵武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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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武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马超、杜鹏程代表:

马超、杜鹏程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广场、公园和体育馆无障碍设施及整治不合理障碍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统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聚焦城区广场、公园无障碍通行薄弱环节,推进设施升级、规范日常管控。通过全面摸排辖区广场、公园设施现状,重点整治无障碍设施缺失、坡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实施广场公园无障碍设施专项改造。本次对老人大小广场、镇河塔广场、高庙小广场、妇幼保健院小微公园、八一路公园、新区景观桥公园、定朔得趣公园、城墙北侧公园,共计8处核心广场公园实施改造,新建、规整无障碍坡道17处,配套设置标准化无障碍标识标牌17块,增设无障碍安全护栏2处。

此次专项整治有效补齐城区公园广场无障碍设施短板,解决通行不便、安全保障不足等问题,统一规范坡道、扶手建设管护标准,保障特殊群体顺畅游园,提升公共空间安全便捷水平,持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改善民生体验。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常态化排查管护机制,持续优化无障碍设施、清除通行障碍,不断完善民生配套,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安全便捷使用公共空间。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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