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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3/2021-0000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3-23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预算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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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1﹞72号)要求,我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部署和开展了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我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 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020年,中央下达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指标259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960万元,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50万元,特岗教师工资补助169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经费2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14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1)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3)整合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4)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预算。2020年自治区下达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75万元,灵武市本级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59.63万元,2019年结转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3.43万元,省内安排资金共计857.7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45.63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75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设备购置资金114万元。

上述资金已分解下达预算857.79万元,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绩效目标情况。

(1)我市34324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三免一补”;

(2)整合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学条件。

(3)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本级财政在中央和自治区义务教育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学校每生每年150元、城区小学每生每年120元、城区初中每生每年125元的标准为学校安排补充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分5个批次下达我市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指标共计311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443万元,自治区资金675万元,市财政局2020年年初预算各学校综合定额159.36万元。下达2020年实际收到资金311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清算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118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4.28万元,市财政局2020年年初预算各学校综合定额159.36万元,2020年可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301.64万元。截止2020年末,项目资金执行额为2868.8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87%。年末结转432.81万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115万元,中央校舍安全保障机制资金200万元,中小学维修及设备购置资金114万元,特岗教师工资补助2.98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25万元。结转资金计划统筹用于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设备购置等方面。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宁政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资金使用管理。资金拨付之前,进行严格的经费拨付统计和审核工作,经集体讨论后将资金拨付各相关学校,敦促资金使用学校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基本总体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保证了全市中小学校按照标准足额补助公用经费,严格落实“三免一补”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涉及学校数。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涉及学校数42所,其中,农村学校27所(初中2所)。达到预期指标。

特岗教师受益人数。2020年我市实际在职特岗教师66名,为 2017年招录。达到预期指标。

学生生活补助受益学生人数。2020年春季我市寄宿生受益人数为2436人次,秋季学期发放生活补助的“四类”人员共计2375人次。符合发放补助条件的学生全部予以发放。

(2)质量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率。我市共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42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实际补助学校42所,所有学校均正常运转,正常运转率100%。

特岗教师工资标准达标率。按照3183元每人每月的标准为66名特岗教师发放工资,工资标准达标率100%。

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达标率。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补助,补助标准达标率100%。

(3)时效指标。

义教资金按期到位率。按照春秋学期分两次核定资金,并在学校开学1个月内拨付相关经费至使用学校,资金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在此基础上,对所有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按每生每年100元予以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在基准定额资金的基础上,我市按照农村学校每生每年150元、城区小学每生每年120元、城区初中每生每年125元的标准增加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即,城区小学770元/生/年,农村小学800元/生/年,城区中学925元/生/年,农村中学950元/生/年。

特岗教师工资成本。3183元每人每月,全年3.82万元每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确保财政投入用到目前最需要、最紧迫的环节中,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

(2)社会效益。建档立卡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率。确保99%以上的适龄儿童、青少年可以接受一区教育,继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我市约2400名符合补助标准的“四类”人员获得生活补助,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生态效益 :无。

(4)可持续影响。

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青少年有学上,逐年巩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随着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学生家长、学生及学校满意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均进一步得到提高,满意度为86%。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分配和使用管理,比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1.对各个学校实际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是事前和事后监督,由于人手和监督难度等各方面原因,事中监督相对比较滞后。

2.对于校舍安全保证机制、维修改造资金的使用缺乏一定的计划性,资金使用相对比较缓慢。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各学校资金使用的事中监督,健全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联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检查,组织学校开展集体学习和学校间互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对校舍安全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提前做好计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4分,评价等级为良好。我单位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自评情况,由我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补充的问题。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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