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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7/2021-0032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4-04-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2017年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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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1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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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武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22日在灵武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灵武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灵武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2013年预计辖区财政总收入成62.5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中央级收入32.7亿元,同比增长0.3%;自治区级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0.5%;市级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市本级收入6.3亿元,宁东管委会收入9亿元(加政策性上划自治区收入4.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完成收入20.2亿元,增长20.2%);政府性基金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43.3%,其中宁东管委会收入1.4亿元。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位列全区市县第一。(具体收入情况见附表一)

2、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收入情况

2013年,争取自治区财政对我市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1.2亿元(含宁东体制调整补助收入875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全年通过财政到位各类专项资金11亿元(不含通过部门到位资金7.7亿元,自治区对宁东管委会转移支付及项目资金收入),有力推动了全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3、可用总财力情况

全年市本级可用总财力30.1亿元(公共预算收入6.3亿元+自治区转移支付收入11.2亿元+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收入11亿元+上年结余及调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同比增长2%。(不含宁东管委会数据)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40.3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6亿元,同比增长5.4%;基金支出10.7亿元,同比增长83.7%。

宁东管委会财政支出完成10.3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7亿元,同比增长46.9%;基金支出0.6亿元,同比增长83.4%。(具体支出情况见附表二)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从今年财政收入情况看,受宏观经济运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收入近五年来首次呈个位数增长,增长因素主要是生态纺织园及临港工业园征地及建设缴纳耕地占用税等一次性增长所致。辖区内资源税因煤炭产能下降、城市维护建设税因宁东投资减少、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因主税同比减少同比下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有所增长。从支出执行情况看,医疗卫生支出因医疗保险收入支出从2013年7月纳入银川市统筹管理,同比下降;节能环保、扶贫、住房保障支出因专项资金减少,同比下降;城乡社区、交通、农林水等事务支出同比增幅较大。公共预算收入、基金收入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一年来,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积极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集中财力办大事上取得新成绩,全年用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资金达14.92亿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0%以上。拨付资金4.5亿元,支持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确保了拆迁补偿及安置建设等任务的顺利实施;拨付资金2.95亿元,支持了宁夏生态纺织园灵武园区建设,使生态纺织园基础设施、第二污水处理厂、产业工人劳务周转房等各项工程顺利推进;拨付资金2.7亿元,支持了综合保税区、临港产业园建设,促进了综合保税区及临港产业园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0.95亿元,支持了生态移民二期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拨付资金0.76亿元,支持了市区至综合保税区快速通道建设;拨付资金1.87亿元,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资金0.3亿元,支持了黄河金岸项目建设;拨付资金0.5亿元,支持了新区综合体育馆、公检法司业务用房建设;拨付资金0.19亿元,支持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拨付资金0.2亿元,支持了羊产业、枣产业及现代农业发展。

在预算执行上把保障民生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全年民生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的66%。落实各类政策性涉农补贴,发放资金0.38亿元;落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政策及提标,拨付资金0.76亿元;落实统筹城乡低保金、残疾人保障等城乡统筹政策,拨付资金0.53亿元。年初确定的发放老年人乘公交车补贴、开展免费体检、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加大就业服务与援助、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惠民行动、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供暖改造及绿化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道路畅通等实事全部优先给予了财力保障。(2013年民生投入及民生20件实事财政资金投入见附表三、四)

在争取项目资金上实现了新突破。2013年市财政认真贯彻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性支持领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跑厅进京,积极协调,主动对接,全力申报争取,全年落实到位各类项目449个,到位资金达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

在控制“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公开上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37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通过下达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数,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及燃油控制指标,强化公务卡结算及审核等有效措施,全年“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下降30%以上。同时,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总体来看,受年初工业经济下行、全国产能过剩及财税体制调整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应收尽收,财政执行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总体健康平稳。但在预算执行和财税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是受宁东财税体制的调整变化、“营改增”及经济增长放缓影响,我市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呈放缓趋势,收入增量小,可用财力减少;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建设及民生保障刚性出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增大;三是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克服、积极应对,坚决贯彻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民生、办大事,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二、2014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狠抓财政收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坚定不移地实施兴工强市和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开放内涵式发展路子,加大对工业、农业、教育、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等方面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建设开放灵武、富裕灵武、美丽灵武、和谐灵武提供财力保障。

(二)财政收入预算

力争市财政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7.2亿元,增长13%,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6.9亿元,代编宁东管委会公共预算收入10.3亿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亿元。

(三)财政预算支出

预计可用财力22.67亿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6.9亿元,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2.41亿元,宁东体制调整补助收入8.76亿元,代编自治区项目资金2.6 亿元;基金预算收入2亿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22.67亿元。(具体收支见附表五)

在预算编制中贯彻增加农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投入(民生支出预算安排见附表六);保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实事资金需要的发展思路。

(四)政府融资预算

2014年,为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户按期入住,市政府拟融资11.7亿元,其中:从宁夏银行灵武支行融资0.9亿元,建设银行灵武支行融资4.5亿元,农业发展银行灵武支行融资6.3亿元。资金安排从宁夏银行灵武支行融资0.9亿元,建设银行灵武支行融资4.5亿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业发展银行灵武支行融资6.3亿元,用于临港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融资资金将根据协议列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分年度偿还。(具体见附表七)

(五)财政工作

一是围绕壮大财政实力,多策并举加强收入征管。认真分析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加强对经济、财政形势的分析判断,制定应对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配合,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做到总量收入落实到财政,具体收入落实到税务,力争超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二是围绕财政资金政策投向,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市财政将根据自治区财政2014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向,把握政策,捕捉信息,协同相关单位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到位项目资金比2013年增加。

三是围绕重点项目工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安排并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生态纺织、再生资源、临港产业等园区建设;支持枣产业、羊产业、粮食生产加工业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8件大事实施。

四是围绕和谐社会建设,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继续加大民生政策落实力度,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以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保障市委、市政府2014年确定的20件实事的实施。

五是围绕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国库支付动态监管,扩大预算、决算公开的范围。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拓展财政监察评审范围,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加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范财政风险。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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