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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693/2023-000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3-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租房清查整治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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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动态管理,严厉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欠缴租金、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未及时退出等违规行为,促进公租房公平善用,依据《灵武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租房违规使用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灵武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对全市已配租的公租房进行专项清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3月11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

3.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闲置承租的公租房6个月以上的;

5.拖欠公租房租金一年以上的;

6.经查实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7.未经分配私自入住公租房的;

8.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整治要求

1.对不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规开展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及入户核查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仍拖欠租金一年以上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3.对经查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存在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的承租住户,一律予以清退;

4.对经查实的失信人记入公租房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失信行为信息向社会公示曝光。对态度蛮横恶劣、逾期拒不依规腾退公租房的,移送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清退。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51-4038773  

举报邮箱:lwfgj2007@163.com

举报地点:灵武市房屋管理所住房保障办公室

凡涉嫌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举报线索,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查实与举报内容相符的,清退后给予举报人一定资金奖励。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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