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厅《2024年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拟建设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1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2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满,由于只有1家实施主体报名,不符合遴选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请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积极申报参与遴选,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20室,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承担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工作。
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 0951-4038760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3日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要求 | 建设数量 (个) | 补贴资金 (万元) | 拟建设内容 |
2024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项目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 | 符合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建设条件的实施主体 | 1 | 3 | 因地制宜建设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区,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栽培技术及回收技术示范,建设1个面积100亩至300亩的示范区,种植作物覆盖地膜必须是全生物降解地膜。 |
申报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公司资质证书、公司简介、示范区四至图、实施方案、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相关佐证资料、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 |